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有心賠罪反被輪姦!新北市一名17歲少女小梅(化名)和陳姓男網友相約板橋火車站見面,當日卻放陳男鴿子,跑去跟朋友烤肉喝酒。同日下午小梅看見陳男在臉書開罵,她自知有錯,不顧自己醉得走不穩,決定晚上再與陳男約碰面,沒想到堅持赴約的下場是被2名男子輪流性侵。
判決書指出,去年2月小梅透過臉書認識19歲陳姓男子,兩人相識不到2個禮拜就約好2月10日板橋火車站相見,但到了約定時間,陳男癡癡地等了許久,小梅都沒出現。
陳男發現被放鴿子後很生氣,在臉書發文痛罵小梅,而跑到松山彩虹橋附近跟朋友烤肉喝酒的小梅,看見陳男PO文自知理虧,即便已經喝了半瓶伏特加、多罐啤酒,走路搖搖晃晃,仍堅持當晚10時與陳男在同一地點相約碰面,以示賠罪。
晚間11時許,陳男終於等到小梅,但被爽約的這口氣仍嚥不下,遂將她載往朋友住處,和25歲李姓友人輪流性侵得逞,過程中小梅儘管意識到被侵犯,內心恐懼想逃,卻因爛醉身體無力反抗。
▲示意圖/翻攝自東華網
事後小梅由母親陪同報警,全案進入司法程序。新北地方法院考量雙方已經達成和解,陳男、李男分別賠償小梅30萬與40萬,刑事部分依乘機性交罪各判3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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