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律也有「溫情」!新竹市1名單親媽媽因違停人行道,1個多月就被開了32張罰單,罰款金額高達2萬多元,讓她跑去警局哭訴,並在警方建議至監理站申訴,最後獲得依違規程度斟酌衡量減罰。
▲單親媽媽無力償還32張罰單,淚崩警局獲得明燈。(圖/資料照)
單親媽媽指出,平常要照顧中風的老父及年幼孩子,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日前突然接到32張罰單,每張都檢舉她將機車違停在人行道上,罰金總計超過2萬元,讓她感到無助,並至警局哭訴希望「警察大人開恩」。警方表示因她違規狀況是經「檢舉」、查證屬實依法開罰,警方也迫於無奈,先建議單親媽媽向地方監理所提出申訴。此外警方也表示,交通違規會依審查程度不同開罰,不至於每張罰單以最高罰責開出,這才讓單親媽頓時放心。
其實,近來「民眾檢舉」可說是倍數成長,其中交通違規以「違規停車」、「不依道路交通標線行駛」及「闖紅燈」最多,是民眾檢舉違規案件前3名,不過在交通檢舉的部分,舉發者不會獲得放任何「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