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新北市報導
警察竟然惡人先告狀?1972年間,新北市瑞芳一對吳姓兄弟的父親,考量治安不好,許多人家裡都被闖空門,於是吳爸爸無償拿出150坪土地給瑞芳分局蓋房子成立了現在的「柑腳派出所。」45年過去了,吳爸爸的老婆已經90歲,而近七旬的兄弟也成為土地的繼承人,兄弟欲討回蓋農園與母親同住,警方卻拒還,告上法院。
▲柑腳派出所。(圖/翻攝google map)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當初捐獻土地的吳爸爸往生後,兩名兒子成了繼承人,45年過去,兩兄弟也60幾歲,而媽媽高齡90歲。一家人想把屬於自己的土地回收蓋農園,安享天倫之樂。聽起來合情合理。但沒想到,瑞芳警分局以吳姓兄弟年歲大、無法耕作為由拒絕還地!還因此告上法院。而基隆地院判瑞芳分局敗訴而且應該歸還土地,從2015年開始還要支付租金,依申報地價計算要支付60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