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宜蘭昨(17)日中午發生一起人神共憤的性侵案。國小男童外出叫哥哥回家吃飯時,遭37歲陳姓嫌犯帶到空屋性侵。陳嫌今年7月28日才剛出獄,沒想到不到兩個月再度犯案,檢方認為他有反覆實施、逃亡之虞,加上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之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宜蘭地方法院在今日下午召開羈押庭,法官認定檢方聲請理由,裁准收押陳嫌。▲陳姓嫌犯再度犯下性侵案遭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