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近年來檢舉達人數量日漸增加,民眾檢附照片或影像檢舉交通違規件數亦逐年攀高,引發民眾質疑警方「照單全收」,對此,警政署表示,今年1月至8月,民眾檢舉共有179萬餘件,開單舉發有116萬餘件,約佔總檢舉件數的65%,每件均依職權查證認定,並無一律舉發之情形。
▲違規開單除警員逕行舉發外,還有民眾檢附證據檢舉。(圖/翻攝畫面)
警政署統計,今年1月至8月,民眾提出檢舉者計179萬6112件,經警員查證屬實舉發者,計116萬6618件(約占65%),無法認定違規事實不予舉發者,計41萬239件(約占22.8%),查證中案件尚有21萬9255件(約占12.2%),各警察機關受理民眾檢舉案件後,均依職權查證認定才舉發,媒體報導警方因懼事或怠惰,進而照單全收、一律舉發之情形,並不存在。
至於「連續舉發」之問題,警政署則表示,民眾目前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對違規事實提出檢舉」,但是針對「連續舉發」之適用法條,目前尚存有疑義,警政署將洽詢法規主管機關「交通部」予以釐清;警方在相關法規修正前,為了避免爭議,亦函請各警察機關調整執法標準,降低連續舉發情況發生。
警政署分析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尤以「違規停車」為最大宗,倘若因停車空間供需失調,導致該區成為檢舉違規熱點,單憑交通執法取締,並無法根治問題,徒增工作負荷及警民紛爭,警政署將持續要求各警察機關主動協調停車主管機關、消防及工務機關,針對違規停車熱點重新會勘,並在不影響交通、公共安全之情形下,考量當地民眾停車需求,重心檢討相關標誌、標線設置之必要性,妥善規劃停車空間,藉以紓緩違規停車問題,才能順利化解民怨。
▲民眾檢舉查證屬實舉發者,計116萬6618件。(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