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警方暑假執行掃黃任務,查獲一名未成年少女打工賣淫,警方依交易紀錄追查到一名20多歲的郭姓男子,郭男堅稱不知賣淫女子尚未成年,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將他法辦,檢方認定賣淫女子打扮成熟,今(19)日裁定郭男不起訴。
郭男在暑假期間透過LINE色情簡訊,與年僅17歲的少女進行性交易,事後警方破獲賣淫集團,發現該名賣淫少女差一天才滿18歲,因此從接客紀錄上循線約談郭男到案說明,郭男供稱自己確實有性交易,但不知道對方未成年,被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法辦,讓他直呼很倒楣。
檢方傳喚賣淫少女,發現少女打扮成熟,從外表很難看出實際年齡,加上少女表示自己與郭男性交易時,並未透露自己未滿18歲,檢方認定郭男罪證不足,將他不起訴處分。
▲示意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