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南投一名陳姓男子和妻子結婚長達22年,但因茶葉生意經營理念不合,雙方多次爆發口角,陳男動輒拍桌甩門,還辱罵妻子是「臭婊子」,有次甚至持水果刀丟向7歲女兒,陳妻訴請離婚,一審認為「還有挽回機會」敗訴,但台中高分院二審改判准離。
▲陳男發脾氣會飆罵妻子是「臭婊子」。(示意圖,與本文內容無關/翻攝自百度百科)
這對夫妻育有3個子女,但陳男常因店內經營問題和妻子鬧不合,只要吵架陳男就會甩門砸椅,辱罵她「很胖又很醜」、「臭婊子」,有次甚至拿水果刀朝女兒亂射,讓子女心生畏懼。
陳妻指控,3年前陳男曾威脅她要毀了全家,她為了保護子女,只能配合他的要求,晚上必須與他同床睡,後來兩人分房睡還是繼續吵。最後陳男將妻子趕出門,決定離婚,但逼她要放棄茶葉經營權才肯簽字,妻子不願意,離婚協議失敗,只能對簿公堂。
陳男反駁,婚姻出問題是妻子的錯,因為妻子出門不告知,甚至把孩子丟在家就走,讓他相當無奈,還稱他只是偶爾發洩情緒,才對妻子動粗。
一審法官認為,2人感情還有轉圜餘地,因此駁回陳妻的離婚訴訟;陳妻再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2人分居已久,早已沒了感情,改判陳妻可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