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對夫妻因個性不合分居一段時間,但事後,丈夫仍求妻子搬回去,沒想到才住兩天,丈夫把睡熟的妻子叫醒掐脖子,甚至用4隻手指強摳下體,造成私密處出血,而妻子一怒之下決意提告。
據《自由時報》報導,34歲吳男與妻子協議離婚,但吳妻要求300萬贍養費和一間房產才願意簽字,因此雙方堅持不下,而妻子搬回娘家住。直到7月25日,吳男求她回家,而吳妻則因孩子心軟而同意暫時回去住,但卻在27日半夜凌晨,丈夫卻把妻子叫醒並掐脖子、折手,詢問「妳還想離婚嗎」,接著強行脫內褲,先用1、2手指摳她下體,再變成4指插進去,造成妻子一直流血,直到她大喊「夠了沒」才停止。
吳妻一怒之下,對丈夫提出強制性交告訴,而吳男到案向警方表示,當時是妻子自行脫褲,並打開雙腿,要求把手指伸進去的,沒有威脅對方。警方聞訊後,依強制性交等罪將男子移送法辦後,卻在審理期間,案情大翻轉,吳男已獲得妻子原諒,並達成和解、撤回告訴,最後獲得基隆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處分。
▲非當事人,與新聞事件無關。(示意圖/Pixabay)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