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哥朱家龍被控「W 飯店女模案件」,高院今天(3)開延押庭訊問,朱說,被押逾8個月,有抄佛經悔過,患有糖尿病、皮膚潰爛及脊椎痛,不會逃亡,願每天三次赴警局報到,請求給予交保。
▲土豪哥(左)盼交保。(圖/中央社)
全案緣於一名郭姓女模在去年12月7日上午身披浴袍、意識模糊,在男子洪聖晏、江哲瑋與劉姓女子等人攙扶下,從W Hotel搭計程車前往國泰綜合醫院治療,隨後轉往台北榮民總醫院,經急救後宣告不治。
台北地檢署偵辦認定朱家龍及友人洪聖晏、蔡逸學涉犯轉讓偽藥、禁藥致死罪嫌;被告江哲瑋、張子奕涉犯販賣毒品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6月底宣判,朱家龍被依藥事法的轉讓禁藥致死罪,判處10年徒刑;其他被告洪聖晏、蔡逸學、江哲瑋、張子奕,則被判4年2月至10年6月不等刑期。經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因朱家龍、洪聖晏、江哲瑋及張子奕的羈押期限將於16日屆滿,受命法官陳芃宇今天召開延押庭訊問。
朱家龍說,對於被害人死亡意外,他感到愧疚又遺憾,這是不良示範。他因本案勒戒及羈押已逾8個月,每天抄寫佛經懺悔,不會再犯法及接觸毒品。
他表示,本案案發至今,他是唯一沒將手機資料刪除的被告,幫助釐清事實真相,他沒有逃亡意圖,自己體型大常成為目標,不太可能藏匿。他願意交出證件、護照,每天三次到警局報到,會坦然面對司法,該他負責的,他不會逃避。
談到身體狀況,朱家龍說,因為皮膚潰爛及脊椎痛,看守所有開止癢藥及止痛藥給他,就脊椎部分,他希望能赴醫院做電腦斷層、核磁共振,皮膚則須打光療及點滴,而且他患有糖尿病,若有傷口易引發蜂窩性組織炎及敗血病,請求庭上讓他交保,他打算親自向死者家屬道歉並做後續處理。
朱家龍委任律師則說,朱家龍若獲保可配合任何保全措施,例如電子監控等;有逃亡之虞部分,朱有加拿大護照,但並非近期取得,而是在10歲時就擁有,家境優渥是他的父親,並非朱本人。
委任律師表示,警方在去年12月7日就通知朱到案說明,檢察官在1月23日才對朱限制出境,若朱要逃,中間一個多月時間就逃了,同案被告蔡逸學於偵查中獲交保至今,但原審判蔡刑度與朱相同;昨天收到高院駁回朱家龍的具保停押裁定,但仍請求庭上給予交保。
同案被告洪聖晏表示,他天天反省,知道錯了,後悔因貪玩而犯錯,請求給予交保,讓他可以陪伴母親盡孝道;江哲瑋及張子奕則對延押沒有意見。法官庭末諭知候辦,經評議再裁定是否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