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信欽、吳青駿/台北報導
這樣的停車費要怎麼收?有網友上傳一張違規停車的照片,一輛白色轎車剛好佔去2個停車格一半,還違規佔走殘障停車位,讓後來停車的2輛車也只能跟著違停,等於3台車擠2個車位。停管處說,這不但得加收停車費,還會被開罰600到1200元罰鍰。
▲白色轎車違規停車在路邊。
▲3輛車停在2個停車格內。
白色轎車佔去2個停車格一半,讓後來停車的2輛車只能跟著違停,2輛車擠了3個車格。仔細看,白色轎車沒有乖乖停在車格內,前後各停一半,且其中「半格」還是殘障車位,前方的車主還因為位置不夠,佔走2格機車格,事情發生在新竹縣新埔鄉,網友紛紛留言,這樣的停車費要怎麼收?
▲前方車主佔走2格機車格。
收費員:「照理說這種狀況的話,應該是我們公司會回報給那個單位,就是那個拖吊的地方。」
看看這種不連續停車格,中間可能就是紅黃線,方便行人進出,停在上面,可罰600當1200元罰鍰,收費員碰到這種情況也會通報停管處。
▲不連續車格間可能會畫紅黃線方便行人進出。
台北市停管處管理科科長謝君毅:「他有部分如果占用到這個所謂的紅黃線的部分,我們也會依據處罰條例做一個執法的取締。」
事實上只要是「公有停車格」,停車都以「輪胎」為判定標準,如果超出格子、「佔到2格」、甚至是「壓線出框」都算違規,只要有民眾檢舉,不只要繳停車費,還會被開紅單。
▲輪胎壓線出框也要罰。
停管處強調,如果像是照片中佔到殘障車位,還會加開1200元的罰單。提醒民眾,不是有車格就能隨便亂停,還是會踢到鐵板。(整理:實習編輯丁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