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20多歲的童姓男大生從國中時期暗戀一名女子,竟利用兩人外出用餐或邀女方到家中做客機會,在廁所裝針孔偷拍她上廁所。女方最後發現童男是變態狼怒報警,但事後男方苦苦哀求、並賠錢道歉,被害女子才同意撤告。
檢警指出,童男與女大生從國中起就在同間學校讀書,雖然大學不同間,但兩人仍時常往來,女生還會到男方家作客,或一起外出用餐。而童男對女方一直抱持好感,有告白過但始終沒被答應交往。
今年4月底,男方邀女子到美式餐廳用餐,期間女方想上廁所,童男卻突然表示肚子痛想先上,便進了男女共用的廁所。之後女子如廁時,察覺竟然有攝影機偷拍,氣的向餐廳理論,童男也趕到廁所,並將攝影機拿到櫃台。
▲童男在廁所偷放攝影機。(示意圖/達志影像)
事後店家想查出是誰偷放攝影機,卻發現裡面的記憶卡被抽掉,調閱店內監視器,就看到童男趁亂偷偷把記憶卡拿走,趕緊報警處理。警方調查發現,童男住處的電腦竟有2段女子上廁所的畫面,依妨害秘密罪將男子送辦。
童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辯稱從國中就暗戀女方,因為總得不到芳心,才會想偷拍她尿尿的畫面珍藏。童男強調,事後已經鄭重向對方道歉、賠償。女方到案後也說,已經原諒對方,並當庭撤回告訴,檢方最後將童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