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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制度去年底開始,因休息日加班費「做1給4」規定引發企業不滿,勞動部陸續放寬行業適用彈性工時,其中「農林漁牧業」適用最寬鬆的4周彈性工時,最長可連續工作24天不違法。近日勞動部指出,獸醫業當時被歸入「農林漁牧業」,因此也能比照4周彈性工時。
▲獸醫業。(圖/資料照)
受季節性週期及天候因素影響,勞動部於今年7月公告,農林漁牧業適用《勞基法》第30條之1規定,可在4周內調整工時,採行「2週內至少有2例假」、「4週內要有4個休息日」,勞工最長可連續工作24天,且不受「七休一」限制,
據《蘋果日報》報導,高雄市獸醫公會日前向勞動部詢問,獸醫業是否適用4周彈性工時,勞動部回函表示,獸醫業在1991年時被歸為「農林漁牧業」,所以比照「農林漁牧業」,適用4周彈性工時;不過獸醫業於2001年就沒分在「農業」,目前屬於「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勞動部解釋,《勞基法》公告適用的行業,是以當時適用《勞基法》的行業為準,而當時獸醫業是列為「農業」,因此現在與農業相同,因此獸醫業也能依法在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實施4周彈性工時。
對此,勞動法學者邱駿彥表示,獸醫業2001年已從農業剔除,勞動部直到今年將農業指定適用4周彈性工時,現在勞動部認定獸醫業也適用,認為此舉不恰當,批勞動部根本是「偷渡」。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勞基法》行業劃分是以主計總處的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六版為主,因擔心若隨著主計總處的變動,有些行業在退休、工時、勞動條件等恐就無法得到保障,因此獸醫業雖已從農林漁牧業剔除,仍適用4周彈性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