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Mr.6
有一位女性朋友,30幾歲了,父母一直催婚,她很煩惱。
「我並不是不想結婚,」她說:「我只是下不了決定。」
什麼決定?
沒錯,現在的狀況是,她,一共有兩個結婚對象!
一位是畢業前就開始交往的男友,已經10年了,但這位男友已有多次「劈腿」記錄,她每次狠下心,和他分手,過了幾個月後又會回去找他;而她早就知道,他似愈來愈不在意她,彷若她消失了也沒關係,但,她,卻無法沒有他。
她知道,她愛這個男的,而男的雖然嘴上沒承認,但種種跡象顯示,他,並不愛她!
10年就這樣過了。大約一年前,經過長輩的媒介,她認識了一位條件也不差的男生,幾次出來約會,男生猛烈追求,送花、送卡片……噓寒問暖、樣樣不少,也展現出誠意,帶她回家見親人,更是在上星期某個朋友聚會中,竟然當眾跪下來和她……求婚!
當時,礙於場面,她勉強答應了。
回家以後,氣憤自己太糊塗,沒想清楚,兩天來都沒有接這位剛剛求婚的新男友的電話。她知道她「快hold不住了」,於是,就在這一晚,她約了我們這一群朋友聊聊。
這位女性朋友,將她人生的困境,簡化為一個非常「直白」的問題,問了在場所有人──
「今天要結婚,你會找一個『愛你的人』,還是『你愛的人』?」她問。
大家嘩然。
多麼現實的問題啊!
有一位學妹搶先發言。
「當然是我愛的人啦!」學妹嚷著:「我無法接受和一個『令我沒感覺』對象結婚!」
沒想到,這番「直言」,並沒有得到眾朋友的贊同,其中一位剛度過結婚7周年的學姐,噗嗤笑了出來──
「學妹,等妳結婚以後就瞭解了!」她冷冷的說:「再怎麼樣有感覺的人,結婚後都變成『沒感覺』了啦!」
眾人哄堂大笑。
「可是,」學妹反駁:「選一個他愛你、你不愛他的人結婚,該不會太『自私』了一點?」
有道理!有些人表達同意,紛紛說這樣是不是等於「騙婚」,寧可不要結婚算了?
此時,餐廳的胖老闆聽到了我們的爭執,走了過來;胖老闆湊過來,也發表了他的高見──
「哎,看看我,」他操著濃厚口音,大聲起來:「和我老婆已經結婚了三十年了。」
大家看著胖老闆那一臉滿足。
「我愛她,她也愛我,」胖老闆說:「所以,妳難道不能找一個『你愛他、他也愛妳』的對象結婚嗎?」
大家一邊覺得肉麻噁心,一邊也有人表達贊同,對啊,對啊,要這位女性朋友再「等」一下,等第三位、第四位,不要急著「二選一」。
所以,這段討論,就這樣結束。
沒有結論。
但,你知道嗎?
或許在場的朋友們,沒有答案,回到自己的世界繼續過日子,但我自己發現,其實這個問題,早就有了答案。
甚至,打從一開始,這個問題,根本不是一個「問題」──
表面看起來,這個女性朋友,現在是遭遇了「困境」沒錯,但,因為以前她曾經十年來選擇了一個「她愛,而他不愛」的傢伙,表示未來的十年,她依然會繼續傾向找一個她愛、他不愛。
這是一個習慣。一種性格。
有的人,一直以來,會聽自己的聲音,一直只去和「我愛的人」在一起。她不只用這樣的堅持去找伴侶,也用這樣的堅持找工作、找主管、找合作夥伴,甚至用這樣的方式決定要不要和鄰居打招呼、要不要和超商店員說話。
而有的人,就是比較辛苦一點。她習慣追求「被愛」,因此她會傾向去找「愛我的人」,因此,每個人對她的差別,在於對她好、或對她不好。她很敏感,只要對她不好,立刻甩掉,直到找到一個真正對她最好的伴侶、住家、鄰居、公司、工作……才會停止。也因此她的身邊都是很照顧她、很友好她的人。
所以,重點是,愛我的人 vs. 我愛的人,兩者皆好。因為我們很有可能都已經「定型」,只會尋找其中一種,沒辦法改了。
它不是困境(dilemma),它根本就是命運(destiny)!
重點是,後面的「經營」。
讓生命一切順自己習慣的方式走。
或許,那位胖老闆,也是這樣走過來的。
(圖片來源: siti fatimah via flickr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