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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上販售任何藥品、醫療器材都是違法!台南一名大學生因買太多寵物藥品「犬用全效滴劑」,一時私心興起,想說拿到網路上販賣賺取差價,結果只賺了41元,就因違反了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遭檢舉,被開罰9萬元罰金,實在欲哭無淚。
▲大學生在網路販售動物藥品,代價是要罰9萬元。(圖非當事人寵物狗/記者鄭羽琪攝)
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表示,這名大學生因家中有養狗,為了治療狗狗的皮膚病,買了犬用全效滴劑,但不小心買太多用不完,他為增加收入,於是利用網路平台販售,但此舉已觸犯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條之1第4項規定,動保處進而開罰,大學生為了賺這41元,因此賠上9萬塊。
台南動保處表示,想要賣動物用藥的動物醫院、業者,應先向經發局登記動物用藥品零售業的營利事業證明文件,再向動保處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後發放許可證,業者才能營業;如未依規定而擅自營業,或於網路平台販賣動物用藥品,將依照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處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宣稱具有「療效」的寵物營養食品、用品也不能自行販售,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違者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