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4月台北市一名78歲王姓婦人從台北捷運明德站1樓搭乘手扶梯往2樓月台時,不慎後仰跌倒,壓到身後一名84謝姓老翁,導致謝翁也後仰,頭部重擊手扶梯梯面,造成顱骨骨折合併腦出血,送醫15天後仍不治身亡,謝翁妻子憤而控告王婦,王婦坦承自己沒站穩害對方倒地,檢方日前依過失致死罪將王婦起訴。
《蘋果日報》報導,士林地檢署認為,王姓婦人已高齡78歲,卻沒搭乘電梯,選擇搭乘手扶梯上樓,結果未注意「緊握扶手、站穩踏階」,導致疏忽意外跌倒,導致謝翁遭碰撞,後仰跌倒受創身亡,因此依過致死罪起訴。
▲民眾搭乘捷運手扶梯。(示意圖/記者楊忠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