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蔡鴻德今(16)日說,固定污染源總懸浮微粒含細懸浮微粒(PM2.5)的空污費草案,最快明年4月上路,六輕、台電、台泥等事業,屆時都要繳排放PM2.5空污費。
▲空污嚴重。(圖/資料照)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臨時記者會,針對「聯合報」報導有關民眾對空污改善無感、質疑環保署只抓移動污染源,不針對大型固定污染源管制做澄清。
蔡鴻德表示,這項徵收排放管道粒狀物污染費的草案預計年底前預告,最快明年4月上路,約8000家固定污染源製造PM2.5需繳納空污費,預估一年可以增加新台幣12億元的空污基金。
蔡鴻德在記者會上強調,「空氣污染逐年改善中」,絕對沒有越來越嚴重,尤其二氧化硫改善最為顯著,近11年來改善比率為43%,細懸浮微粒部分,在105年的平均值是20微克,也已較102年改善了17%。
環保署今年9月宣布調升移動污染源的隨油徵收空污費,屢遭外界質疑不針對工廠排放細懸浮微粒(PM2.5)收費。對此,蔡鴻德今天也說明初步規劃的徵收排放管道粒狀物空污費費率,將分為春夏及秋冬兩種費率,並依製程季排放量分為一、二、三級。
根據環保署提供的資料,製程季排放量總懸浮微粒超過10公噸者,屬第一級,在春夏季節時一、三級防制區每公斤收費40元,二級防制區收36元;秋冬費率一、三級防制區收每公斤44元,二級防制區收40元。
第二級為季排放量在1公噸至10公噸之間者,在春夏時一、三級防制區每公斤收費36元,二級防制區收32 元;秋冬費率一、三級防制區收每公斤40元,二級防制區收36元。
第三級則是季排放量在0.01公噸至1公噸之間者,每季都收費450元。另外,堆置廠或接駁點造成的PM2.5 等排放,四季都是收取每公斤30元,其他像是鉛、鎘、汞、砷、六價鉻、戴奧辛等的費率,則是每公斤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