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騙還錢性侵女債主後⋯⋯傳強暴性愛片給男友逼分手

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稱他為渣男真點也不為過!家住北市的男子林上恩在2014年2月時,把女子騙到住處,藉口要還錢,女子依約前往,沒想到竟然遭林男不但沒還錢,還強迫女子把提款卡、密碼交出來,領走女子24萬元存款。錢財得手林男不罷休,甚至性侵被害女子,2次性愛過程還拍下影片,直接傳給被害人男友,宣告主權:「女子最後選擇跟我在一起,我們已經上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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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強暴女債主,還傳性愛影片給其男友強逼分手。(示意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林姓嫌犯把被害女子約到租屋處,兩個人一開始是爆發口角衝突,沒想到這名渣男竟然動手打女人,眼見對方無力還手,竟然直接把被害人拉到廁所及房間性侵2次,過程中還拍攝性愛影片!渣男就像個變態一樣,強逼被害女子要笑著被強暴,被害女子不從就再出手毆打!最後還逼被害人交出提款卡和密碼,並寫下委託取款同意書,最後渣男找來曹姓女友人幫忙到ATM領錢。

你以為故事結束了嗎?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這名渣男把性愛影片傳給被害人男友,更直接打電話嗆聲對方:「你女朋友已經跟我在一起,我上過她了」,就怕正牌男友不信,渣男威脅被害人在電話旁附和。好險正牌男友心細、耳朵尖,聽出被害人講話聲音不對勁,還帶著哭腔,堅持報警。渣男一聽到報警,理智線斷裂,竟要被害女子提供男友住處,打算過去教訓對方,就在渣男騎車帶被害女子前往尋仇時,被害女子發現路上有巡邏員警,趕緊跳車向對方求救。

警方事後循線逮捕林上恩,但林男辯稱兩人是兩廂情願發生性關係,也否認強逼盜領被害人的存款,辯稱是被害人借錢給他,請他去領錢。但法官根據渣男友人曹姓女子證詞,與被害人說法一致,認定渣男的確性侵被害人,盜領錢財。判刑4年半,其餘強制等得易科罰金之罪,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3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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