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不老男神」林志穎4年前分享一張趣味光頭PS照,但卻引起原作攝影師朱慶福不滿,以侵權為由提告,並要求賠償110萬人民幣(約台幣526萬元),官司糾纏4年後於今(2017)年九月判決結果出爐,林志穎須賠償朱慶福34.5萬人民幣(約台幣162萬元),昨(18)天林志穎也在微博發布道歉聲明,表示將負起社會責任,更呼籲大眾尊重智慧財產權,並將此貼文置頂,以此為戒。
▲林志穎因轉貼PS圖,被原著告侵權。(合成圖/翻攝自微博)
侵權判決結果出爐後,林志穎也在72小時內發文道歉,表示關於配圖侵犯朱慶福攝影作品《中華男兒》著作權,以及對其造成的傷害,深表歉意,更會將此貼文已置頂的方式放在個人網頁,以表明做為公眾人物應負起的社會責任,也希望大眾以此為戒,共同尊重他人知識財產權。
▲右圖為朱慶福的原圖,林志穎將紅圈內的人臉PS成他自己。(合成圖/翻攝自微博)
據《新浪娛樂》報導,其實早在今年2月,林志穎就已在微博公開道歉,坦承自己的疏失,願意接受賠償,他不卑不亢,勇於承擔過錯的行為,獲得網友大力讚賞,認為他是個有擔當的男人,加上態度這麼好,是真的希望尊重智慧財產權。
▲林志穎於微博公開道歉。(圖/翻攝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