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酒醉酒醒兩樣情?台北中山區某知名制服店一名酒店小姐控告遭莊姓酒客及陳姓酒店幹部性侵,指兩人帶她到旅館續攤,趁她酒醉不省人事時大玩3P性遊戲。不過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女子在旅館與男客動作親暱,事後更一度交往,看起來不像被性侵後的反應,因此不起訴。
▲酒店小姐被帶出場,控告男客性侵。(示意圖)
酒店小姐指控,說莊男到店裡消費,找了相識10多年的陳男一起點她坐檯,三人在包廂裡飲酒作樂,約3小時後她酒醉不醒人事,兩人便問要不要到附近的旅館續攤,之後就趁她無力反抗,前後與她發生性關係,最後才被陳男送到另一間飯店休息。
但莊男否認,反指當晚酒店小姐十分主動,兩人在酒店有熱吻、愛撫舉動,「感愛到她情慾高漲」,所以才邀約到旅館,而酒店小姐不僅沒反抗,還拉他手、靠他肩,甚至在旅館交誼廳就跟他擁抱、熱吻,兩人就順勢發生性關係。而陳男則說,酒店小姐在酒店就已經跟莊男有親暱動作,去旅館續攤也是自願與莊男發生性關係,他看到後才要求酒店小姐為他口交,兩人也發生性關係。
陳男強調酒店小姐從頭到尾都十分清醒,是自己向酒店請假出場,而酒店員工也證稱酒店小姐精神狀況正常,可以自己行走,沒有喝醉模樣。台北地檢署調查也發現,酒店小姐在旅館確實與兩人有親吻、擁抱的舉動,看起來也不像酒醉不醒人事,事後酒店小姐更一度與莊男交往,不像一般性侵被害人的反應,因此判定兩男罪證不足,一併不起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