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海軍上士鐘國榮花錢向泰籍女子歐拉芬買春,2人價格談不攏,鐘男一時氣憤持折疊刀猛刺泰女30刀,導致泰女失血過多傷重不治,彰化地院判處鐘國榮有期徒刑14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日前公布的判決書,鐘國榮透過智慧型手機通訊軟體聯絡買春,講好以新台幣2500元為代價,同時和對方約在彰化市一間出租套房碰面,鐘男抵達套房時,泰籍女子歐拉芬(CHINCHAO ORAPHAN)先用手勢比畫要5000元,鐘男不願交易要離開,歐拉芬又比出手勢要2500元。
▲鐘男犯下殺人罪,遭判刑14年。
鐘男以為沒有性交易也要付錢,進入浴室後拿出一把折疊刀走出來,先將歐拉芬逼入浴室後,猛刺女子30 刀,女子因心臟、胸部等大量失血,陳屍在浴室。鐘男則離開套房返回租屋處,除了換下身上所穿的衣服丟入回收箱外,還把將折疊刀埋在花盆裡。警方獲報循線將鐘男逮捕到案,同時起出藏在花盆裡的折疊刀。
▲泰籍賣淫女子生前接鐘男進入租屋處。
法院審理此案時,鐘男在法庭辯稱,刀子不是他帶的,當2人因為價格談不攏時,女子拿刀子威脅要他把錢拿出來,然後女子用刀子砍他,他為了自衛用手去擋,把刀子奪下後就反射性的刺到女子。
不過,法官認為,鐘男在接受檢警偵訊時曾說是自己拿刀子出來,和在法庭上的說詞不一致;且死者左手手指被驗出有傷,明顯是鐘男右手持折疊刀攻擊女子時所留下;女子身上有30處刀傷,被告行為已經不屬於正當防衛行為,意在置被害人於死,因此依刑法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