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珮汶/台北報導
日前好萊塢電影《安娜貝爾:孽緣》宣傳,在高鐵上拍攝一事因未經申請遭提告。今(31)日高鐵發出聲明表示,雙傷已達成協議和解,華納公司也已向台灣高鐵公司致歉,未來需要拍攝宣傳照都先經過申請。
▲安娜貝爾宣傳公司與高鐵和解。(圖/資料照)
台灣高鐵表示,日前華納公司委託視中心公司宣傳電影《安娜貝爾:孽緣》,未經高鐵同意在月台及列車拍攝數張照,在今年8月12日將數張照片登載於「華納兄弟台灣粉絲俱樂部」臉書專頁,華納公司經台灣高鐵公司通知後,立即於8月15日將照片移除。
▲安娜貝爾宣傳公司與高鐵和解。(圖/資料照)
遭到高鐵提告,高鐵說華納公司已嚴格要求本次實際負責拍攝的視中心公司向台灣高鐵公司致歉,並會負責賠償相關損害;最後高鐵呼籲各界如有媒體採訪、專題製作或廣告、戲劇等拍攝需求,應於事前依規定辦理申請手續,經審核通過後才可進行,切勿未經同意即逕行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