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得好!」公務員辱警遭解雇 法院判復職加賠償

記者陳俊宏、黃瑩/花蓮報導

警察執勤不幸被撞死,公務員竟然辱罵撞的好!2年前花蓮派出所一位藍姓副所長執勤時遭酒駕撞死,花蓮縣府一名石姓公務員竟然在網路上留言說「撞得好」遭到縣府解雇,他不服一狀告上法院,法院最新判決縣府必須讓他復職,還要支付52萬元的薪水。

辱警解雇勝1200

▲兩年前,藍姓副所長在值勤時不幸殉職。

辱警石姓男子(2015.05):「我在這裡向所有人道歉,因為我的言語不當造成社會觀感不佳,然後造成家屬們二次的傷害。」

在縣府主管陪同下,石姓公務員公開向被撞身亡的副所長以及家屬道歉,原因就是因為他在臉書留言說警察被撞死剛好而已,事後遭單位解雇,但他不服控告縣府,如今判決出爐,石姓男子復職定讞,縣府還需給付52萬元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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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陪同石姓男子向家屬道歉。

花蓮地政事務所主任游麗生:「我們目前的做法就是說,把判決書送到縣政府去,由縣政府去做最後的裁決,看將來要如何來繼續後續的處分。」

兩年前,吉安派出所藍姓副所長執行勤務時,遭酒駕休旅車撞上不幸殉職,擔任花蓮地政所測量助理的石姓男子,卻在網路公開酸言酸語,說這是遲來的正義,還說死有餘辜撞得好,遭網友群起撻伐,地政事務所召開考評會決議解雇石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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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姓男子在網路上公開侮辱殉職員警。(圖/翻攝自臉書)

花蓮地政事務所主任游麗生:「過去他發表不當的言論,確實也對我們地政機關,我們地政事務所造成機關形象的受損,當時解雇原因也是在此。」

事後石姓男子不滿丟了飯碗,控告縣府要求復職,最高行政法院判定縣府敗訴,除了須賠償解雇期間的薪水,更恢復石姓男子職務,只是事隔兩年結果大不同反而獲得賠償,只是當初辱罵員警的罵名,恐怕還背上一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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