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因涉及四大弊案,遭檢方起訴求刑24年。移送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裁定5.5億元交保,而遠雄在短短半個小時湊齊17箱現鈔保證金順利交保。對此,臉書粉絲專頁「法律543」表示,如果趙藤雄從審判到執行,都沒有逃亡或藏匿的話,交保金5.5億元一年就會有44萬元的利息。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及大巨蛋、新北市土地開發、眷村改建、掏空遠雄人壽等4大弊案,遭北檢依行賄、圖利、侵占等罪起訴後移送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裁定5.5億天價交保金,而遠雄也在短時間就湊齊,順利保出趙藤雄。
▲遠雄在短時間就湊齊5.5億保證金,順利保出趙藤雄。(圖/資料照)
對此,臉書粉絲專頁「法律543」表示,刑事保證金也是有算利息的,依據《刑事保證金存管計息及發還作業辦法》第7條規定,「從代庫銀行將保證金存入專戶的次日開始算到實際兌付的那天止,按活期存款計息方式及臺灣銀行活期存款牌告利率計算利息。」
▲如果趙藤雄為藏匿或逃亡,一年就會有44萬的利息。(圖/資料照)
「法律543」指出,若以11月2日活期存款利率0.080%來算,5.5億的保證金,一年後就可生息44萬元,等於一天就有1205元的利息。意味趙藤雄在案件審理到執行期間,如果沒有逃亡或藏匿的話,將來可以領回5.5億元加上一年44萬元左右的利息。這情況也讓「法律543」表直呼:「法院變成了銀行,明明是交保怎麼好像變成存活存?只是從銀行帳戶到另一個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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