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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已經全面取消國道上的人工收費站,採用eTag電子收費,但全台仍有百萬餘車輛未裝設eTag,且又不主動繳費,使得高公局要以寄平信方式催繳,花費近1億6000萬的郵資。對此,交通部預告將修正《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未來取得用路人同意後將改為「電子郵件」通知。
▲高公局未來將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用路人繳納過路費。(圖/高公局提供)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高公局表示,當初規劃國道電子化收費,針對沒裝eTag又未主動繳納通行費的用路人,事後會以雙掛號催繳,但立法院要求寄雙掛號催繳前,應該先以平信通知,且費用要由遠通電收負擔,不過遠通電收認為,此要求超出合理範圍,故提出訴訟,最後高等法院判高公局敗訴,須自行負擔平信費用。
目前全台仍有100多萬輛的車子未裝eTag,不少人欠款也不主動繳費,造成大筆的平信費支出,高公局推估每年平信通知費就高達4000萬,從2013至今約付了1億6000萬的郵資,費用也變向是由全民買單,為改善此龐大的費用,盼修法未來取得用路人同意後,改用電子郵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