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陝西榆林定邊縣一名24歲有竊盜前科段姓男子,8月晚間闖入一處民宅竊盜,不料最後僅偷到一條1條價值2.1元人民幣(約台幣9元)的火腿,卻被屋主逮個正著移送法辦。近日法院審理,判處段男有期徒刑6個月、罰款1千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5千餘元)。
▲笨賊為十元火腿,被判處六個月徒刑。(示意圖/資料照)
據大陸《華商報》報導,段男11月才因「竊盜罪」刑滿出獄,卻不知悔改,又於長城南街附近民宅再次犯案,不料卻在屋內翻無任何有價值物品或現金,並隨手拿了一根價值2.1元人民幣的「金鑼牌」火腿離開,卻正巧被剛回來的高姓屋主撞見,直接與他扭打,最後被移送警局處理。
近日法院開庭審理,認為段男擅闖民宅偷竊、侵佔他人財物,已構成竊盜罪,加上又有竊盜前科,依法可處重罰,但念於嫌犯案發後,如實供述自己犯行,且十分配合將他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罰款1千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