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財政部科教司最近公布「台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規定台灣學生申請獎學金的條件,必須「認同一個中國,擁護祖國統一」,若獲獎學生有反對「一個中國」的言論或行動,將取消其獲獎資格並向上級報告。
這份「台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是在上個月16日被刊登在中國財政部科教司官網,即日起實施。
▲中國公布台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圖/翻攝自中國財政部科教司官網)
公告顯示,「為確實貫徹執行中央對台工作方針,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鼓勵和支持更多的台灣地區學生來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學習,增強他們對祖國的認同感,激勵他們勤奮學習、積極進取,進一步規範和加强獎學金的管理,財政部、教育部制定了《台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
這份辦法明訂台灣學生申請獎學金的基本條件,第一即是「認同一個中國,擁護祖國統一」,其後分別是「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養」、「入學考試成績優秀或在大陸學習期間勤奮刻苦,成績優良」。
辦法第15條明訂,如獲獎的台灣學生出現「反對『一個中國』的言論或行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參加非法社團組織」、「違反校規、校紀」任一狀況,應取消其獲獎資格,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