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信欽、徐士庭、卓煥鈞、曾建勳/台北報導
舊東西不要了,除了拍賣還可以跟其他人交換。有民眾上APP平台換東西,沒想到拿了1萬多塊的手錶換來的卻是假香水,對方耍賴不退貨讓她氣炸了,消保官表示儘管消保法規不適用,但民眾可以按照民法要求對方把東西換回來。
▲受害者在網路平台跟賣家以物易物換等值商品。
投訴民眾:「沒想到它會是假的,就是我拿了1萬元的手錶,居然換回了一個大概只有 400到500元的香水。」拿1萬多元的美國名牌錶要換「等值」英國品牌香水,但卻換來一肚子氣,因為她竟然得到假香水。
▲受害者表示換到冒牌的英國知名香水。
投訴民眾:「這個就是我拿出去交換的手錶,然後這個是收到的香水。」2名投訴人在以物易物APP平台,分別拿了價值1萬3千元的陶瓷手錶和要價1萬4千元的玫瑰金手錶,分別要換100ML約4700元錢的知名香水,面交當下掃一眼覺得商品類似就和對方進行交易,但回家後一噴卻覺得怪怪的。
▲真假香水包裝顏色確實有差異。
投訴民眾:「他說已經隔了一天才跟他說,那他怎麼知道我有沒有掉包過,然後他也堅持說拿給我的時候是真的,所以他不可能跟我換回來。」儘管平常「換物」都會驗貨,但因為這冒牌香水「仿得」太像,直到給專櫃檢查才發現竟然是假的。實際比一比,正版香水盒顏色較淺;盜版黃色較重,但換到盜版卻不能用消保法。
▲受害者可藉由民法契約要求退還。
北市府主任消保官何修蘭:「都是一般的消費者,那就可能成立民法上的互易契約。」只能靠民法,消保官表示還是有機會要求對方把手錶跟香水換回來。儘管換物網站有防堵機制、註冊用信箱綁定讓受害者事後可檢舉,但卻沒強制性,提醒消費者面交時除了得仔細驗貨外,最好再拍照、錄影避免對方耍賴而吃悶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