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女檢察官陳玉珍涉嫌利用職務包庇電玩業者,收賄79次,得手2300萬元。原先檢方起訴表示要重判,不過考量陳玉珍有悔改之意,也已交回犯罪所得,因此台北地方法院昨(18)日最後決議,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她12年徒刑。
據《蘋果日報》報導,陳玉珍被查出從1996年起、經友人介紹認識賭博電玩業者後,就利用職務之便,先將業者所有的案子轉到自己手中放水,再逐月向業者收受25萬元賄款,時間長達6年7個月。不僅如此,業者後來投資股市疑似遭人詐騙,想請陳檢察官幫忙,竟又遭她索賄3千萬元,忍無可忍之下才揭發女檢察官,讓這起司法官貪汙案浮上水面。
檢方調查發現,陳玉珍利用15個人頭帳戶、126筆現金存入的方式洗錢,總金額達2300萬元。而這起「司法官貪污案」,法院最後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女檢察官1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