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70多歲老翁,竟利用鄰居13歲女童在倒垃圾時,趁機將手伸到褲子內性騷擾,觸摸其私密部位。女童母親得知後,怒告老翁,法院判決老翁須賠償30萬元。 70多歲田姓老翁,在101年5月某日傍晚,竟利用鄰居13歲女童在倒垃圾時,趁機將手伸到褲子內,觸摸其私密部位,事後田男竟還親吻女童。女童回家後,母親察覺有異狀,追問之下才讓整起事件曝光,怒告老翁、求償100萬。儘管田男辯稱未性侵,但法官認為女童指證歷歷,將過程、時間講的清清楚楚,判賠30萬元。(整理:實習編輯林顥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