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疾管署今(24)天宣布,新研究顯示克流感使用在流感輕症患者身上,效益並不高,因此將公費克流感使用條件調整為「未滿5歲及65歲以上之類流感患者」及「確診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含急診待床)之病患」,自12月1日起至明年3月底止,可依規定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對象共計11類。
(示意圖與新聞內容無關/記者楊晴雯攝)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根據最新國際研究證實,流感輕症病人使用克流感,對其降低發生重病與死亡風險不明顯,只能縮短病程1天,因此世界衛生組織在今(106)年3月起就把克流感核心藥物降為輔助藥物,主要用藥對象設定在因流感住院或引發重症者使用。
羅一鈞說,克流感有其副作用,可能會出現噁心、嘔吐、幻覺、精神異常等症狀,不是得到流感就要服用。
就公共衛生效益評估,他指出,為妥善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依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預防接種組聯席會議決議,自今(106)年12月1日起調整公費藥劑治療性用藥對象,將「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調整為「未滿5歲及65歲以上之類流感患者」及「確診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含急診待床)之病患」。
還包含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確診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含急診待床)之病患、具重大傷病、免疫不全(含使用免疫抑制劑者)或流感高風險慢性疾病之類流感患者、肥胖者(BMI≧30)、經疾病管制署防疫醫師認可之類流感群聚事件、符合新型A型流感通報定義者、新型A型流感極可能/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動物流感發生場所撲殺清場工作人員。
另外,羅一鈞說,自今年12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增加「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也列入公費藥劑使用條件。
羅一鈞提到,公費抗病毒藥物儲備數量目前約167萬人份,預計年底會再增加77萬人份,總儲備量將可達到總人口數的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