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28)日三讀通過《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修正案,增訂「政府編列預算的捐贈」為國藝會經費來源,給予國藝會更多資源,以填補當前藝文文生態發展所需之資源缺口,使國藝會更能發揮中介組織專業治理角色。此外為落實性別平權,三讀條文同時修訂國藝會董監事任一性別皆不得少於總人數三分之一。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國藝會成立20年來,終於在今天有了新的轉捩點,政府有更大的資源與力量,提供藝文創作者更堅實的政策支持,未來所有的藝文團隊終於可以無後顧之憂。
吳思瑤指出,修法之後國藝會跟文化部將扮演分工明確的政策協力角色,文化部的獎補助對象將以強化政策性、國際性、實驗性、紮根性以及維護文化多樣性為主,能夠落實文化平權與參與、強化青年創作的庇護以及新銳先驅計畫的扶助;國藝會則能整合常態性、專業性的藝文獎補助資源,進行專業的審議,保障民間藝文事務多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