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犯下北捷殺人案的兇嫌鄭捷,新北地檢署昨(21)日以殺人罪4次、殺人未遂罪22次提起公訴,檢方認為鄭捷符合大規模殺人,且犯案時無精神障礙、犯案後毫無悔意,因此請求法院判處死刑。台大醫院精神科鑑定報告指出,鄭捷在殺人時無心神喪失與精神耗弱現象。律師表示,因在精神清醒下行兇,鄭捷被判死刑機率很高。 律師還表示,鄭捷雖然被鑑定出有「反社會與自戀人格」,但精神狀況並不影響判決結果,當下犯案時的辨識能力才是會影響判決的主因。(整理:實習編輯賴立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