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女藝人小CALL在臉書販售二手名牌包,卻被買家指控賣的是假貨,挨告涉嫌違反商標法。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小CALL自己都不知她賣的包是假貨,認定無違法犯意,今(4)日處分不起訴。
▲小call臉書粉絲頁宅之小惡魔。(圖/翻攝畫面)
《蘋果日報》報導,34歲、本名郭怡伶的小CALL,平時除了上通告,也在臉書「宅之小惡魔小Call」粉絲頁販售二手衣、名牌包,吸引不少網友上網撿便宜,不過小CALL賣二手商品卻賣出問題。一名吳姓男網友指控,今年7月他在小CALL的粉絲頁買了一個1900元的二手GUCCI零錢包,但貨到後發現跟之前買的不太一樣,拿去鑑定,才知買到假貨,向小CALL反應,小CALL卻回說不尊重她、侮辱她,因此對小CALL提起違反《商標法》告訴。
小CALL到案後,否認賣仿冒品,辯稱零錢包是經紀人提供給她,她不知道是假貨。檢方將小CALL販售的另一只PRADA名牌包送鑑定,確認為真品;檢方認為,小CALL賣二手GUCCI零錢包,依照鑑定的報告所提到仿冒部分,若不是專家根本無法發現,採信小CALL說法,認為她不知道賣的是假貨,處分不起訴。
▲小call。(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