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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慣犯佯稱買鑽石 100元假貨掉包23萬真鑽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花蓮一名張姓慣竊昨(3)日下午在一家鑽石精品店佯稱購買鑽石,卻趁店員不察,偷偷以價值100元的假鑽掉包1.01克拉、價值23萬元的裸鑽並竊走,隨即逃逸,店員發現後急忙報警,警方迅速在2小時內逮到張嫌,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花蓮警分局軒轅派出所所長陳韶華表示,昨天下午接獲花蓮市中山路一家鑽石精品店竊案,店員稱一名男子約在下午3時50分到店裡說要買鑽石,店員從保險箱取出一顆1.01克拉、價值約23萬元的裸鑽放在立體紙卡上,供男子鑑賞色澤、形狀,男子趁店員不注意,以價值100元的假鑽掉包這顆裸鑽,再謊稱稍晚會帶老婆前來購買,隨即竊走真鑽逃逸,店員後來發現假鑽色澤有異,才知遭掉包,緊急報警處理。

店員盧彥頻:「他假的已經拿在手上了 ,然後把假的換過來這邊,之後把真的推到這個手上,然後把假的還我,然後真鑽就拿在手上,放在口袋。」、「把那顆裸石倒出來,我就覺得怪怪的,然後我就立馬比對,然後我就發現找不到它的編號。」

陳韶華表示,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該男子是轄區內毒品治安顧慮人口張姓男子,立即前往其住處埋伏,張男回到住處,見警方前來逮人,立即坦承犯行,警方在其包包起出鑽石,經店家以儀器檢驗雷射序號,證實是遭竊的裸鑽。警方下午5時宣告偵破該起竊盜案,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警方表示,40歲的張男有詐欺、偽造文書、毒品及竊盜等多項前科,平日遊手好閒,曾多次在花蓮市區3C產品店假消費真詐騙,今年7月張男曾在到超商買遊戲點數,刮開序號卻誆稱錢掉了,隨即離去;11月至手機行換殼、包膜後,又稱錢包放在別間店裡,沒付錢就離去,昨天又以假鑽掉包23萬元的真鑽。張男因犯案多次,員警一看監視器畫面就認出他身分。

花蓮慣竊偷鑽石

▲張男以100元的假鑽(左)掉包價值23萬元的裸鑽(右)。(圖/翻攝畫面)

花蓮慣竊偷鑽石

▲花蓮警方在2小時內迅速逮到張男。(圖/翻攝畫面)

▲張男以假包換偷走裸鑽。(圖/翻攝畫面)

▲張男以假包換偷走裸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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