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楊姓自營公司老闆,把租來的保時捷休旅車送到一家洗車場洗車,事後質疑是業者把車刮傷,而業者堅持進場時就有刮痕,但仍願意送拋光美容來化解糾紛,但楊男不願接受憤而離開,更在臉書PO四篇負評,業者忍無可忍提告後,楊男態度軟化想以20萬合解,遭到拒絕,而台中地院依誹謗罪判楊男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5萬5000元。
楊男在去年10月4日將保時捷送到洗車場洗車,並現場等候,但取車時發現油箱蓋附近遭刮傷,質疑是業者疏忽,但老闆娘堅稱,車子開來就有刮痕了,並可提供全程監視光碟證明,但為展現誠意,老闆娘願送局部拋光美容來化解糾紛,一旁的林姓老闆也回應「臘是我打的,你來就有了」,楊男仍不滿開車離去。
楊姓男子事後更在臉書怒PO四篇負評,他認為這是一家「不負責任」洗車場、「態度惡劣,洗車刮傷,責任推給車主」、「第一次這麼想幹焦洗車場,態度真的很像流氓、極差,劣劣劣」,讓業者難忍怒氣,覺得名譽受損而提告。
直到楊男被挨告,態度才180度大改變,願以15萬賠償,但洗車場業者要求20萬,雙方協調無果,直到後來楊男終願賠償20萬,遭到業者拒絕,因此未能達成和解。而台中地院昨(4)日依誹謗罪判楊男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5萬5000元。仍可上訴。
▲洗車糾紛多。(示意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