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5)日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由行政院下設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晚間表示,行政院樂觀其成,將依期程執行促轉條例條文內容。
▲ 促轉條例三讀通過。(圖/民進黨團提供)
徐國勇告訴中央社記者,立法院通過促轉條例,行政院尊重立法院的立法,也樂觀其成;行政院會依照期程,執行促轉條例的條文內容。有關促轉會成立的時程與相關事宜,徐國勇說,促轉條例才剛通過,如何執行條文,行政院須進一步開會討論。
根據今晚通過的促轉條例,由行政院下設促轉會,規劃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平復威權時期司法不法等任務,並於提出完整調查報告後解散。條例明定,行政院下設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為二級獨立機關,促轉會置委員9人,由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促轉會有5大任務,分別是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不當黨產處理及運用;其他轉型正義事項。
促轉會應於2年內就5大任務,以書面向行政院長提出含完整調查報告、規劃方案及具體實施步驟在內的任務總結報告,有制定或修正法律及命令必要者,同時提出相關草案。如果促轉會2年內未能完成,得報請行政院長延長,每次以1年為限。促轉會完成任務後解散,由行政院長公布任務總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