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8)處理《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中午先由院長蘇嘉全召集協商,原氣氛融洽,朝野多數同意先宣讀有共識之條文,餘下具爭議條文則保留至12日(二)再處理。不過,時代力量黨團堅持非於今天完成三讀不可,未獲同意因此憤而退席,拒絕簽署協商決議。最後經院會表決,僅4票持不同意見,因此通過保留部分條文,預計最快12日完成三讀。
立法院院會於下午3時30分開始開會,由於時力黨團總召徐永明拒絕簽署協商決議,並提案要求今天會議時間延長至完成三讀,因此院會一開始先進行表決,僅4票贊成延長會議,時力提案不通過;接著處理民進黨團提出確認協商共識,經在場無異議,通過部分爭議條文保留至下周二,而包括下修公投投票年齡18歲、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等無爭議條文則完成二讀。
▲《公投法》部分條文8日完成二讀。(圖/記者李英婷攝)
最具爭議的條文即關於全國性公投適用事項,民進黨立委葉宜津等修正版本原主張納入「領土變更複決」,挑動國民黨敏感神經,雖在去年重審《公投法》時民進黨提出修正動議刪除,但時代力量提出修正草案卻堅持納入修憲、領土變更等朝野各有立場難以讓步,因而保留條文。。
再者,公投主管機關為誰?初審通過是全國性公投為中選會審查、地方性公投則為地方政府,不過國民黨擔心地方政治力量介入公投選舉;且賦予行政院提出公投案,國民黨也認為這是擴權,該文也保留。而公投成案門檻是否降至時力所提「萬分之一以上」、連署門檻是1%或1.5%、是否增列不在籍投票等條文,皆獲保留。由於國民黨團希望給予時間提出對案版本,因此在民進黨、親民黨的互相體諒後,《公投法》延至12日進行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