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遼寧省瓦房店市一名29歲于姓男子,今年2月時在網路上認識了一名12歲女孩,沒想到熟識後,竟帶她到賓館「性侵」,且不管女孩正值生理期,導致房間血跡斑斑,事後女孩向母親訴說該事,並稱「那個地方像被針扎一樣疼」,最後于男在八月被判4年6個月。
▲12歲女月經還被強入,稱像被針紮一樣。(圖/翻攝自Pixabay)
據《半島晨報》報導,于男起先約出女孩去唱歌、遊玩,之後兩人比較熟識後,于男卻在今年2月28日帶她到瓦房店市一間賓館開房,當時女孩正值生理期,但于男仍對她進行「性侵」。事後女孩將此事告訴母親,形容被性侵時「下體彷彿被針扎一樣疼」,讓女孩家長氣得報警處理。
8月大陸瓦房店市人民法院開審,依「與未成年女子性交罪」判處于男4年6個月徒刑。不過于男認為,自己沒有給女孩造成傷害,上訴請求減輕刑責,日前遭中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