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部某知名排骨酥供應商68歲張姓老闆,2008年在茶藝館認識52歲郭姓女子,開始發展婚外情,7年花了7千萬包養郭女,直到匯款單被元配發現,姦情才曝了光,元配狀告小三妨害家庭。刑事部分,法院今年依相姦罪判郭女5個月徒刑,民事部分,郭女須賠償25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張男與元配白手起家,從事建築業歷經投資失利,後轉換跑道在夜市賣排骨酥,至今已成為北部知名排骨酥供應商,但張男生性風流,常流連茶藝館、卡拉OK或小吃店等場所,2008年認識郭女,以每月5、6萬元包養,在摩鐵與住家發生多次性關係,期間郭女以各種理由索討金錢,包括數次墮胎費與郭母入住飯店費用等,前後共計有7千萬元之多。
2015年6月,張妻在家中發現多張匯款單,逼問之下才知丈夫外面有小三,憤而提告郭女妨害家庭更求償5百萬精神慰撫金。新北地院今年6月對郭女判刑5月,可15萬元易科罰金,郭女出庭時強調張男與妻子感情早已不睦,婚外情對象除了她,還有「雪兒」、「寶寶」等人,更哭窮自己每月僅有1萬元生活費,連罰金都要分期支付,哪有錢賠償張妻,法院也一度駁回張妻要求。
昨(11)日民事庭開庭,法官考量張妻受害長達7年,判決郭女須賠償250萬元精神慰撫金,仍可上訴。
▲郭姓老翁7年來多次載小三上摩鐵。(示意圖/資料照/與本事件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