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罈拿來煮佛跳牆 慶云吸金79億二審逆轉判有罪

記者朱淑君、蔡文淵、吳伊哲/台中-苗栗綜合報導

苗栗慶云生前契約公司以老鼠會方式搭配「輕鬆成億萬富翁」的宣傳詞,將成本才2千的骨灰罈以每個4萬6000元售出,一共有10萬名會員吸金79億,但這骨灰罈其實是用來掩飾吸金,很多會員拿來插花甚至煮佛跳牆。苗栗地院一審判無罪引發譁然,台中高分院二審改判有罪,認為會員不是基於骨灰罈的價值而入會,而是想進入組織拿獎金,改判負責人夫妻各3年、2年徒刑,併科5000萬元罰金,不法所得79億沒收,可再上訴。

▲鄒淑芬與陳慶雲兩夫妻社違法吸金。

打開瓷蓋裡頭還有金屬內鍋,乍看實在像個悶燒鍋,但這其實是骨灰罈。一個要價4萬骨灰罈裝著牛肉湯,還有人拿來燉佛跳牆或是插花、裝糖果,這些骨灰罈全來自苗栗慶云公司以老鼠會方式販售給會員。

▲會員拿骨灰罈來煮佛跳牆。

慶云公司經理鄒淑芬(2014.01.14):「董事長因為是苗栗人所以在這幾年,這8年的辛苦過程當中他覺得說他是在地的苗栗人,所以他認為應該要回饋社會,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當年慶云公司經理鄒淑芬大方受訪,他跟丈夫陳慶雲兩夫妻就是公司負責人,涉嫌違法吸金79億。

2014年檢警搜索找出一箱箱違法吸金證據,但一審法官認定骨灰罈有實際供傳銷商使用,不是虛化商品判決無罪,但二審台中高分院大翻盤,認為會員不是基於骨灰罈的價值入會,而是想進入組織拿獎金就是違法,改判有罪。台中高分院庭長胡忠文:「商品就是那個骨灰罈,骨灰罈他們不是用來當骨灰罈,而是用來賺取高額的利潤,高額進公司的利潤。」

▲負責人夫妻倆二審都被判刑,並沒收不法所得。

慶云從2009年到2014年吸引超過10萬會員入會,搭配輕鬆成為「億萬富翁」的宣傳詞,把成本只要1、2千的骨灰罈當作「虛擬交易媒介」,會員也坦承買了不是要當骨灰罈使用,而是架構人際通路負責人也就是老鼠會的模式拉人入會賺錢,二審判負責人夫妻各3年、2年有期徒刑,沒收79億不法所得再罰5000萬。

三立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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