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賀陳旦今(21)日宣布,為樹立交通部團隊不酒駕文化,特別訂定加重懲處管理規範,交通部暨所屬機關人員上班時間酒後駕車未肇事最重可記一大過,造成傷亡者將免職。
交通部下午舉行「不酒駕 我行」自律宣誓記者會,包括保險、電信、酒類與運輸四大產業、55家企業響應,共同宣誓對於員工酒後駕車行為將給予嚴懲。
賀陳旦致詞時表示,交通部率先自我要求,對於交通部暨所屬機關員工有酒後駕車違規行為,上班期間的懲處比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的規範還嚴。
根據交通部訂定的員工酒後駕車懲處基準,非上班期間與行政院公布的懲處相同,但上班時間酒駕則加重處罰,酒駕未肇事者,依酒精吐氣濃度不同,處記過一次、記過兩次及記一大過。
▲酒駕臨檢示意圖(圖/資料照)
另上班期間不依指示停車接受檢測稽查或拒絕接受酒測,記過二次,5年內有第2次以上酒駕累犯違規,記過兩次至記一大過。
如果交通部暨所屬機關人員上班時間酒駕肇事,若未造成傷亡,視個案情節輕重,記過兩次至記一大過;若造成傷亡,將依公務員懲戒服務法規定移付懲戒,並視情節先停職,另得辦理一次記兩大過,專案考績免職。
交通部還有一項規定,所屬人員上班期間酒駕經警察人員取締,未於事發後一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人事單位,將記過一次。
根據交通部的懲處規範,酒駕懲處達兩大過無獎勵抵銷者,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年終考績列丁等。
賀陳旦表示,目前立法院正針對酒後駕車罰則進行審查,修法重點包括酒駕罰鍰提高、累犯及拒測者罰鍰採累加計算、處罰同車乘客、沒入車輛及特殊識別牌照等,但酒駕防制法律與執法強度仍有窮盡之時,鼓勵企業團體訂定自律公約宣誓杜絕酒駕。
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德勤說,促進會推廣「不酒駕」宣導活動長達16年,盼透過企業的參與,讓更多人知道「不酒駕」的重要性。
為讓更多企業能參與宣誓活動,交通部在交通安全入口網架設「不酒駕宣誓專區」,邀請有意願響應企業自律宣誓運動的公司團體共襄盛舉,可直接至網站上簽署,各企業名稱及標誌將在不酒駕宣誓專區中展示,目前網路響應企業已有26家。企業宣誓網址https://campaign6.yam.com/drunkd rivingvow/。
▲圖/交通部提供/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