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刑訴法設計不良」談王炳忠案 台北律師公會:應盡速修法

台北律師公會今(22)日表示,新黨發言人王炳忠遭調查,突顯刑事訴訟法設計不良,應盡速進行法制及實務面的修正,並呼籲司法機關偵辦任何案件,都應謹守正當法律程序。

針對王炳忠等人遭搜索,新黨召開記者會說明。 圖/記者林敬旻攝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圖/記者林敬旻攝影)

對於外界質疑本案執行過程,台北地檢署昨晚首開記者會釋疑,發言人周士榆說,是以證人身分搜索及訊問王炳忠,釐清「中生共諜案」周姓被告涉違國安法案件,符合比例原則。

台北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指出,王炳忠案再次突顯刑事訴訟法設計不良,導致實務上長期存在檢察官「有意規避保障被告權利的規定而以證人身分進行傳喚」、「剝奪律師搜索在場權」等積弊,並不當限制律師協助當事人獲得正當程序保障的執業權利。

聲明表示,王炳忠等人是其他被告所涉及國家安全法案件的證人,既然未被檢察官認定涉案,只是提供證據協助調查的第三人,理應在居住安寧與人身自由方面受到嚴密保障,不應任意施以強制處分,檢察官動用實務上罕見的「拘提證人」,恐違反比例原則。

台北律師公會認為,王炳忠等人遭搜索、在地檢署等候訊問、拘束人身自由長達18小時,程度已接近對被告的強制處分,最後無保請回,難怪外界質疑檢察官是否故意以證人身分傳喚,讓當事人無法保持緘默、選任辯護人到場。

聲明還提到,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只有在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時,才可以拘提,法律上顯然有適度的「合法傳喚」期間作為緩衝,不容許檢警調同時手持通知書、傳票及拘票,在證人拒絕配合前二者的命令時,立即出示備用的拘票,這種拘提程序架空以「合法傳喚」作為拘提前提的要件,有必要立即停止此類辦案手法。

聲明指出,期盼司法機關在偵辦所有刑事案件時,均應謹守正當法律程序,維護證人與被告的人身自由、居住安寧,以及被告委任律師辯護的權利,落實法治國家的基本精神,並修正刑事訴訟法制,避免再有檢警調人員利用法制闕漏不當侵害人民權益。

中央社
#王炳忠涉國安法遭起訴

《2017重大事件有哪些?》
☑ 快來票選你的年度熱門新聞​
☑ 投越多次中獎機率越高唷!
➤ 10萬元大獎送給你 ➤➤ 
https://goo.gl/x58fvW

☑ 給你更多第一手即時新聞報導
☑ 按讚追蹤【三立新聞】粉絲團
https://goo.gl/8vPJEJ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立院大現場直播中LIVE】《財劃法》修法爭議、公投加嚴等事項 韓國瑜召集黨團協商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