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26)日宣布核准悠遊卡公司發行記名式電子票證「數位付」,即民眾未來記名且開通服務後,可以數位付進行線上購物,不過,單筆消費上限為新台幣1000元。
▲金管會准悠遊卡公司發行「數位付」。(圖/中央社提供)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立群表示,金管會今天核准悠遊卡公司申請將所發行的電子票證「數位付」使用於網際網路交易,也是電子票證可使用於網際網路交易的首例。
台北市長柯文哲與悠遊卡公司董事長林向愷今年紛紛向金管會公開喊話,爭取數位悠遊卡業務,林向愷更親赴金管會說明,之後金管會同意悠遊卡公司在符合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下,以「記名卡」的方式提供民眾線上支付功能的電子票證商品。
王立群表示,數位付與悠遊卡有四大不同,首先在交易模式上,悠遊卡提供離線交易,數位付為線上即時交易;其次在使用方式以及範圍上,悠遊卡可在實體通路以及大眾運輸工具使用,數位付為網際網路環境以及具連線環境的實體公路和大眾運輸工具。
即現行民眾可以悠遊卡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在便利商店、百貨公司美食街等實體商店進行小額支付,但數位付主要使用仍在網際網路商店。
王立群說,悠遊卡公司未來如在相關實體通路逐步完成端末設備及系統更新,則數位付也將可逐漸在實體商店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使用。
第三在申請方式上,悠遊卡提供記名或無記名形式,且無需開通作業就能交易,數位付則採記名制且須完成開通作業。
最後在使用情境上,悠遊卡採感應支付,數位付除提供感應支付外,還提供使用者代號、密碼,並可搭配掃碼,共兩種方式。
同時,王立群也說,數位付比照現行悠遊卡的儲值規定,即每卡儲值上限為1萬元、單筆消費上限1000元,也就是說,民眾以數位付線上購物時,單筆消費上限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