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保祥/台北報導
中華棒協配合國民體育法修法進行新會員入會審查,新、舊會員會費不同,新會員會費漲了1倍引發外界誤解,棒協28日發表新聞稿說明,表示新會員會費經過理監事與會員大會同意、也送交體育署核備,造成外界誤解,棒協也向大眾表達歉意。
▲中華棒協祕書長林宗成。(資料照/記者王怡翔攝)
根據聯合報28日報導,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在記者會說,棒協舊會員按照舊章程會費沒有調漲,但外界卻質疑,新會員要按照新標準收費,會讓外界出現不必要質疑。
以下為棒協新聞稿全文:
有關今(28)日立委張廖萬堅先生於記者會中對於本會近日對新、舊會員發出收取會費通知金額不一提出質疑,本會特此說明如下:
因本會配合教育部體育署新修訂之國民體育法要求全國所有單項協會均須依該法進行組織章程修訂,而在106年12月15日召開之第11屆第5次理監事聯席會及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新修訂之組織章程送體育署核備,幹事部也同時進行新會員資格入會審查,而舊會員以現有組織章程審核,理應依照舊章程辦理收費,新預報會員以新修訂組織章程資格審查入會,故要依照新修訂之組織章程標準收費(原有繳費標準:團體會員入會費5,000元,常年會費1,000元;個人會員入會費1,000元,常年會費200元,新修訂繳費標準:團體會員入會費10,000元,常年會費2,500元;個人會員入會費2000元,常年會費500元),適逢新、舊組織章程過度期導致收費標準造成外界誤解,本會也向大眾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