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碧香、黃智忠/高雄報導
高雄有民眾在大賣場買到過期半年的巧克力餅乾,他說一開始沒特別看製造日期,這些是要買回家農曆15日要拜祖先用的,買了兩包,結果其中一包擺在神桌上怎麼放都會倒,無意間看了底盒發現到期日怎麼過了半年,笑說是家裡的祖先不讓他吃過期品,《三立新聞》實際回到賣場,還真的又找到一包過期品,業者解釋每天都會檢查卻還是疏忽了,相當重視顧客權益,會積極連絡並賠償損失。
▲買了兩包餅乾卻發現其中一包已經過期半年。
投訴者崔先生:「今天已經2018了,等於這個已經過期半年了。」崔先生手裡拿著過期半年的餅乾,可是前一天才剛從大賣場買回來的,亮出發票日期的確是2017年12月31日購買,買了兩包各三盒裝的巧克力棒,右邊這包沒也問題,但左邊這一包有效日期是分別到去年的6月及7月,已經過期半年。
▲崔先生表示餅乾買回家是要祭祖用的,但卻一直架不起來。
投訴者崔先生:「拜祖先的我當初是買兩包,一包很容易就架起來,那這三盒我在放的時候就是都會掉下來,我才拿起來看它已經過期了,祖先告訴我的。」笑說祖先不給吃過期品,再回到同一家賣場,架上滿滿的派對包,一盒一盒看果真又再找到一包,又是過期半年的商品,立刻向店員反應。
▲實際回到賣場又找出一包過期商品。
店員:「拆封都可以拿回來退沒關係。」
投訴民眾:「廠商檢查還是?」店員:「我們也要,因為我們是用登記的。」
投訴民眾:「等於雙重確認?」店員:「對。」
雙重確認,但賣場商品上萬件卻還是有遺漏,店員頻頻道歉同時間再一件一件確認,架上是否還有過期商品,業者強調會與顧客聯繫加以說明致歉,並彌補損失,所幸這過期商品不是吃下肚後才發現,但花了錢當天開封看見的卻是過期半年的商品,顧客心裏難免不好受。(整理:實習編輯黃韻璇)
▲業者表示會再仔細檢查,並補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