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陸生共諜周泓旭案,查出案外案,發新聞稿指出,已將新黨青年幹部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3人,在今(2)偵結的周泓旭發展組織案上,雖是證人身分,但因另有人告發,北檢目前已將3人列為他字案被告,另案偵辦中。新黨晚間召開記者會,王炳忠在律師陪同下痛訴,12月19日的濫權搜索並沒有搜索出任何證明他們是嫌疑人的新事證,北檢新聞稿含沙射影他們是被告,已對他及新黨造成傷害。
王炳忠表示,北檢新聞稿所列犯罪行為或事證,都是12月19日傳訊作證時檢調「提示」的調查資料,沒有當天濫權搜查家中或通聯記錄而延伸的新事證,僅是檢調單位從周泓旭電腦中「還原」出來的資料,不論是他們的證詞、搜索的東西、及周泓旭電腦資料都無法兜上,所以直到今天偵結,他和新黨同事都是證人。
▲外界質疑金流來源,新黨發言人王炳忠強調:「稿費就是稿費」,(圖/中央社)
王炳忠還說,北檢新聞稿透露有民眾告發,告發是全民權利,但要有新事證。名嘴周玉蔻指控竟與北檢新聞稿一模一樣,完全可以確定檢調單位有人洩密給周玉蔻,而周玉蔻也把這些涉及國家安全的機密洩露,因此檢調單位應該調查周玉蔻的資料來源為何?
此外,對於外界質疑王炳忠的金流何來?王炳忠重申,周玉蔻指控新台幣500萬元在王父帳戶,這筆錢是在中國大陸出版著作的稿費及版稅收入,都是正當的商業收入;而這樣正當收入,因為周玉蔻的爆料而變髒了,顯然是有人刻意爆料、洩密引導風向;甚至有人故意抹黑「稿費」是中國情報單位專有名詞,他既沒有認識情報單位,也沒接受過相關訓練,「稿費就是稿費」,一切都是子虛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