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綜合報導
遠雄航空自由貿易港區和德商DHL簽訂合作,讓DHL進駐進行航空貨物集散營業,但被爆DHL居然沒有許可證,求證台北關,官員說「對,確實沒有」,但為何沒申請已年代久遠,只是依照法條規定,必須要有許可證,才能從事航貨物集散站營業,海關說DHL用的是遠雄的證,但明文規定許可證不得出租或轉移,海關解釋這叫委託的概念不算違法,那對有許可證的業者來說,何必申請?
▲DHL無照卻進駐自貿區。
傍晚六點天黑,但這可是快遞業者一日忙碌的開始,快遞貨物從管制區輸出,工作人員忙進忙出掃條碼搬貨上貨車,但讓人聯想不到的是DHL大公司,居然沒有經營許可證!
投訴民眾:「聽說財政部也知道、法務部也知道,可是就是沒人敢去罰DHL,難道只是因為他們是外國人嗎?」
記者:「DHL是沒有執照的?」 台北關副關務長黃國珍:「對。」
說的執照是集散站經營業許可證,要有證才能從事進出口貨棧裝櫃、拆櫃。
記者:「他那個在專區裡面,DHL沒有許可證?」
台北關副關務長黃國珍:「對。」
記者:「沒關係的?」
台北關副關務長黃國珍:「對,沒關係,因為他是遠雄的許可證。」
依照集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者管理規則第十條,許可證不得出租或轉移他人使用。
台北關副關務長黃國珍:「你遠雄既然要這樣做,你委託DHL做,你就要負這個責任。」
DHL沒有許可證,從台北關到關務署都知情,但這樣的邏輯讓人難懂。
記者:「DHL是沒有執照的?」 台北關副關務長黃國珍:「對。」
記者:「就算他沒有許可證也是OK的?」 關務署主任秘書陳長庚:「是。」
依照法規,有執照才能在這條分界線以內營運,沒有的話像荷蘭商TNT、台灣商順豐,只能在碼頭以下收取貨物;再華儲和榮儲的
FEDEX、UPS,沒有許可證但可以自辦,因為台美兩國簽訂備忘錄。
關務署主任秘書陳長庚:「因為現行DHL是在遠祥貨棧裡面,等於是說租一個位置去做營運。」
▲主管機關說合法。
申請營業許可證需要場地、設備、設施,遠雄和DHL簽訂營業契約,兩間公司都回應主管機關說合法就沒問題;但主管機關卻說「沒有許可證等於可以營業」,法條的條文根本沒有牽制作用,那其他業者的許可證難道形同廢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