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未報備運將車內硬上 慘遭女友「咬舌」提告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李姓計程車司機在前年10月初晚間,因不滿女友外出唱歌未報備,在車上與對方發生口角,憤而襲胸、抓下體企圖性侵,卻被女友假裝親吻時咬掉舌頭上的一塊肉,並逃離車內報警,李男不甘心,隔天在Line貼出動態消息怒罵女友「妓女」,並詛咒對方中「梅毒」,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猥褻等罪判李男9月徒刑,另依加重誹謗、恐嚇等罪判刑3月,民事部分北院今再判李男須賠償女友24萬元。

▲運將車內硬上女友,卻反遭女友咬掉舌頭上一塊肉。(示意圖/資料照)

李男與女友在微信上認識,前年10月8日晚間,李男在捷運台電大樓站準備在女友回新店,但因女友未報備行程,讓他在車上質問女友:「妳為什麼不理我?為什麼不約我?」,而女友則反嗆「你又不是我老公,我不要你管!」而李男一氣之下反鎖車門,抓著女友頭髮一陣暴打後,並抓其胸部及下體,女友爬到後座,李男不放過跟著往後座試圖硬上,還掐住女友脖子強吻,女友急中生智,假裝配合並咬掉李男舌頭上的一塊肉,趁機逃跑求救。隔天,李男不甘心在Line動態消息PO文「祝福(女友)中梅毒、可以打電話約這個女人開房間打X、賤女人喜歡找老男人騙錢騙感情、妳這個妓女」,第3天又持續恐嚇女友「我要讓妳有生不如死的感覺,要妳付出代價、不得好死。」

女友不甘受辱憤而提告,而因害怕李男再次對她不利,控告李男加重誹謗、恐嚇,檢方偵辦後依強制猥褻等罪起訴李男。李男則反告女友重傷害,但檢方認為女友是正當防衛,將她不起訴確定。台北地院審理時,李男承認自己先動手後,並指控女友拿高跟鞋敲他頭,打斷他一顆門牙,他才因此回擊,但後來女友假裝示好,不料喇舌時被咬掉舌頭肉。法官最後認定被害女子指控證詞始終一致,可信度高,認定李男抗辯純屬卸責之詞,日前判定李男有罪。而今再次針對女友求償92萬元慰撫金部分,判決李男須賠償24萬元慰撫金。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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