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1名國小二年級男童,2014年時被李姓導師處罰,中午的時候必須要將桌椅搬到陽台去午休,且時間長達1年,讓他精神壓力過大,最後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新北地檢署依照鑑定報告認定李師過度懲罰,依過失傷害罪將她起訴。
▲示意圖/資料照
起訴書指出,該名男童2014年2月某日午休時,因移動桌子發出聲音,被李姓女班導處罰,從此午休時必須將桌椅移到陽台獨自午睡,且每日打掃結束後,還要捂著嘴巴在導師座位前罰站。
如此持續1年後,男童的父母發現他睡眠變淺,還變的暴躁易怒,帶他去看醫生後才發現他已經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父母因此怒告導師傷害、強制罪。
雖然李女到案後否認犯罪,還說男童本來就有注意力不足的問題,但醫院的精神鑑定報告卻指出,造成男童創傷的原因就是因為李女的懲罰,檢方因此認定李女過度懲罰,依過失傷害罪起訴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