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遭男友逼口愛、性侵 女因「一句話」對方獲不起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8月,一名廖姓男子遭女友指控趁她熟睡性侵得逞,並強迫女方幫他口交,但由於該名女子事發後並未前去驗傷,且之後又改口「是男友一直求她,最後才同意」,檢方認定前後供詞不一,對廖男予以不起訴處分。

OL、性感、性侵、做愛示意圖/pixabay

▲示意圖/pixabay

據《聯合報》報導,女子表示,兩人同居時,男友在一個月內4度逼她口交,並趁她熟睡時,自行戴上保險套與她發生關係,直到自己清醒才將對方推開,沒想到男友卻變本加厲,強行性侵得逞。

廖男到案後,向警方供稱自己並無違反對方意願,而女子也在事後偵查時,改口「是男友一直求她,最後才同意」,並向警方承認當時男友曾問她是否繼續,自己也有口頭答應對方。因此檢方認定廖男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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